市教育局采取四项措施在全市学校中开展了文明服务活动。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制定了《文明服务公约》、《文明服务用语》、《服务忌语《接待常规》等服务制度,制度实行后,将制度上墙,并在学生和学生家长中广泛宣传;二是设立了文明服务岗、服务热线电话,解答群众、学生和学生家长的咨询,探听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三是实行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制,科学、文明、礼貌地与学生家长交流;四是根据教师行业的特殊性,把规范教师的礼仪、仪表与推进文明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制定了《枣庄市教师文明礼仪常规》,塑造教师和教育的良好形象,切实提高了学校文明服务的水平。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