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对素质教育评价体系主要涉及的教育主管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和教育研究专题五个层面,分层推进,务求实效。
一是实施对区(市)推行素质教育的评价。市教育局制定《枣庄市区(市)素质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试行)》,从基础性工作、发展水平和创新性三个方面,全面评估区(市)素质教育工作的实施情况,强化质量效益,突出育人水平。通过实施评价,进一步形成市教育局对区(市)教育局的考评机制,引导各区(市)根据区位优势和地域文化特点,创造性推进素质教育。
二是实施对学校落实素质教育的评价。分级构建三个学段学校评价措施,引领学校全面实施课程方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市教育局制定并实施《枣庄市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试行)》、《枣庄市义务教育学段“教学示范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考核方案(试行)》,推动学校深入开展课程改革,创新教育教学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创建素质教育典型。各区(市)教育局根据本区域实际,制定并实施对初中、小学的考核方案。
三是完善中小学教师工作综合考核办法。参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枣政发〔2008〕50号)精神,全市各中小学校应尽快完善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师工作综合考核机制。坚持在规范教师职业道德、教学行为的基础上,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发展,促进教师自觉践行素质教育理念,关心学生全面发展,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
四是完善以考核全面素质为中心的学生评价办法。以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拓宽评价的信息来源,把教师评价、家长评价和同伴评价结合起来,把学业成绩、行为习惯和身体心理等综合素质融为一体,实现尊重差异、面向全体、鼓励进步、着眼发展的学生评价新理念。
五是探索教育研究专题性评价。教育研究专题性评价涉及到素质教育内涵的各个方面。各区(市)、学校都要围绕课堂教学评价、学业成绩评价等方面,加强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拉动素质教育实施的评价策略。各中小学认真使用《枣庄市中小学新课程教与学效能评价表》,进一步引领教师围绕课堂,提升效能,提高实施素质教育质量。
(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