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依据省指导意见,通过试点学校完善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工作综合评价方案。
二是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小学、初中、高中提升学生发展综合评价办法的实施水平。
三是借鉴成熟的经验,稳妥推进高中段招生及08级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认定办法改革。
四是实施三项评价,即:市教育局对区(市)教育局素质教育评价;市教育局对高中学校素质教育评价;市教育局对义务教育段教学示范学校评价。分两步实施:一是上半年分层分类研究召开宣讲培训会,建立自查、复核、检查联动机制;二是制定实施计划,分解实施步骤,做好子项目考核积累。努力办好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现场展示。
(陈 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