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区各学校(幼儿园)预防和控制手足口病的能力和水平,峄城区教育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
一是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学校(幼儿园)手足口病应急处理指挥工作,实行区教育局“联系点”制度,教育局班子成员分片承包,负责调度并指导各片工作。
二是明确五项职责。建立健全手足口病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校(园)手足口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出现安全紧急情况时,负责指挥、协调相关人员迅速到达现场,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安排人员开展相关的预防或实施救助工作;根据情况及时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指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等五项主要职责。
三是强调了督促学校(幼儿园)宣传普及手足口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学校建立晨检、午检制度,重点检查以发热、口腔溃疡和疱疹为特征的手足口病临床表现。检查时一个不遗漏,认真做到“一看、二问、三测、四访、五记”,对缺课学生,及时做好统计和缺课原因追踪记录,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各镇(街)教委、各学校(幼儿园)成立预防手足口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幼儿园)对该病的防治工作。
四是抓好校园内环境卫生、食堂卫生和学生个人卫生,清除卫生死角,保持教室内通风换气;学生的衣物、被褥、玩具、学具、毛巾等要在阳光下暴晒;组织好对重点地区(村小)、重点人群(幼儿)、重点场所(幼儿园)疑似病人的筛查工作。若手足口病疑似病例一旦被卫生部门确认,学校要立即停课隔离,并立即对教室、桌椅及物品等进行彻底消毒;各校(幼儿园)实行每日晨检、午检和零报告制度等各级教育部门的职责要求。
五是教育局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学校手足口病预防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松懈、措施不力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出现疫情未及时上报和未采取措施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陈超 张思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