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搞好协调服务,落实好民办教育各项优惠政策,加强了对办学条件差、办学规模小民办学校的服务与指导,帮助克服困难、摆脱困境。
二是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备案管理的通知》,对市内外民办学校招生广告加强管理,使得民办学校做到先备案再发表广告,规范了民办学校招生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对民办学校的校舍建筑、食堂卫生、电器电路、防火防盗等方面进行不定期检查,防止了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对民办学校的课程设置、教学常规、学生学籍、教师教育等方面的管理与公办学校的管理同部署、同安排、同要求。督促各民办学校建立健全了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认真制定教学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选配合格的专兼职教师,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实施教育教学工作,保证了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