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针对有偿家教问题制定了《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有偿家教的暂行办法》,对违反者将进行严厉处罚。办法指出,在职公办教师禁止利用学校资源在外租房或在家中组织家教;禁止教师强制或暗示学生参加自己组织的家教;禁止在职教师互相介绍学生开展家教;禁止教师利用学科不同联合进行家教;禁止在职教师未经学校允许,在外兼职。滕州市教育局表示,在职公办教师如果从事有偿家教,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在评优评先晋级时实行一票否决,对已评上高级职称的教师搞有偿家教经教育不改正的将采取高职低聘、转岗、停课学习、分流等措施进行处理。
滕州市教育局要求,严禁“有偿家教”,但家访不能减少。关于部分公立学校教师“家访”少的问题,滕州市教育局从制度上对教师尤其是班主任家访予以引导和管理,并出台了有关文件,要求班主任每年至少完成对班上50%学生的家访。尤其是对部分贫困学生、农民工子女、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心理和情绪不稳定的学生,将建立教师与家长之间的长效沟通互访制度。另外,还要求全市公立学校每学期都要开展一次家长开放日活动。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