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导评估对象包括区直中、小学(幼儿园)和7个镇(街)的28所申报创建“2009年度合格学校”的中、小学校以及部分镇(街)的中心幼儿园等近40个单位。
中学、小学和学前教育三个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了解及问卷调查等方式同时展开工作,重点对各单位依法治校、教育资源、行政工作、教师管理、办学行为、学籍管理、体育卫生艺术、学校安全、校园文化、初中学校中职招生、后勤管理、课程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合格学校建设、表彰奖励与惩处等20项B级指标进行逐项评估。
督导组将总结出所查学校的经验与不足,并及时做出反馈。此项工作将于12 月中旬结束。
(陈超 殷永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