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新机制收费政策。今年以来,除部分市驻地学校收取教科书费以外,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和书本费,其它如教辅、保险等代收费,严格遵循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坚决杜绝强行收费。全市各中小学收费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学生、家长、社会关于教育收费基本满意。
二是严格实行“校财局管”制度,强化学校财务管理。各学校经费使用均需通过市或区(市)教育经费管理核算中心,所有收费均应向学生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防止了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三是强化收费公示及宣传工作。实行收费公示,提前向学生家长发放“明白纸”,在学校醒目位置长年公示由市、区物价局监制的收费公示牌,设置对内对外公开栏,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自觉做到收费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按照上级部署,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小金库”治理工作,并加强内部审计,分级签订责任书,规范教育收费,从源头治理。
五是大力推进阳光招生,加强入学收费管理。在义务教育阶段,坚持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免试对口、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以重点班、提高班、实验班、特色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收费,或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和实物赞助。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线数”的“三限”政策,学校不得擅自扩大人数、降低分数和提高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