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滕州市举行对今年考入大中专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大学生救助活动,现场发放助学金 10万余元,救助符合条件的学生62人。自2003年以来,该市加大贫困学生救助力度,建立健全从义务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资助体系,形成了救助长效机制,连续 6年开展了“阳光助学”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大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完成学业。全面启动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1728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发放贷款900余万元,全年共资助各学段学生25914人,发放助学金1950万元。同时,加强对资助工作的监督检查,杜绝了虚报冒领、截留缓发助学金现象,该市教育局被评为全省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