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收费报告和报批制度。春季教育收费前,区教育局统一公布了学校收费项目、标准、数额,各级各类学校依据公布的收费内容制作收费计划,经区教育局汇总审查盖章批准后执行。规定统一收费时间,每学期开学后15天为全区中小学统一收费时间,各学校必须在规定时间,按照审核标准进行收费。
二是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大力推行校务公开,认真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在坚持使用收费公开卡制度和学生费用结算制度的基础上,要求各学校在校务公开栏内专辟中小学收费公开栏,设立公示牌、举报电话,将收费依据、收费证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时间、收费结果向学生、学生家长、社会公布,增强收费管理透明度。
三是严格代收费项目管理。除国家规定的学生用书外,对中小学使用的课外读物和复习资料,一律按照省定《推荐用书目录》由区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基教股严格审查把关,防止不合理图书和复习资料进校园,严禁学校强行向学生摊派。在办理学生保险、统一着装等代收费、服务性收费方面,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完全本着家长知晓、学生自愿的原则进行。
四是坚持专款专收专用。将全区中小学收费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统一核算,区教育结算中心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学校收费资金,严禁出现乱发奖金、补贴、津贴、实物或组织公费旅游等现象。
五是加强学校、教师规范性管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原因以捐赠、赞助等方式招收择校生,收取有关费用。严禁任何学校违规办班收费、教师补课收费,杜绝任何学校举办收费的文化课补习班、特长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禁止任何教师补课收费,不得引导、利诱学生参加任何补习班。
六是落实“两个必查”、“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实名举报的乱收费案件必查,凡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转来的乱收费投诉必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处理意见。对查实存在乱收费行为的学校和有关人员在年度责任目标考核、晋级晋职、评先树优上“一票否决”。
(陈超 许来枫 薛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