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印发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枣庄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枣政办发〔2010〕22号),对全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实施规划》明确了我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总体目标任务:通过对全市中小学校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改造或重建,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新抗震设防标准,并符合防御其他地址灾害和防洪、防台风、防火、防雷击等安全要求。全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投资87292万元,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校舍65.55万平方米,重建校舍77.94万平方米,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建校舍面积不低于重建总面积的70%。
《实施规划》确定了我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基本原则:一是“三个结合”原则。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应与区域内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二是突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应按照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优先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三是质量与效益并重原则。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新建成的校舍达到国家规定的抗震设防标准及综合防灾要求,并坚持实用、够用和规模效益的原则,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为确保完成任务,《实施规划》细化了我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措施:一是实行目标管理。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市),并纳入对区(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区(市)、市政府有关部门将市下达的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到项目学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实行全程监管。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计划每年安排2000万元。各区(市)也要安排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二要广开融资渠道。要通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部分的征收力度、置换闲置校舍和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拓宽投入渠道。三要加强资金监管。要健全工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专款专用。三是严格质量管理。项目学校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标准,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使用,不得简化程序。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市级定期巡查与不定期抽查、区(市)经常自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机制,重点监督检查工程进展情况、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等内容。五是严格工作责任。教育、财政、发改、监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以及影响项目进度造成延误工期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枣庄市2010-2012年度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规划》的印发将推动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陈超 徐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