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教育局党委委员校园安全巡查督导制度。从
二是切实加强校园门卫建设。要求区直学校和乡镇中学、中心校、民办学校聘请专业保安人员担任门卫;完全小学和幼儿园至少要聘请一名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门卫,实行校(园)门24小时值守。无力聘请门卫的设学点、幼儿园在上课期间关闭并锁上大门。严格执行凭证进出制度,及时发现和留意外来人员,严禁无关人员混入校园。
三是成立校园护卫队。各学校和幼儿园,要成立由3-6名男教师组成、领导带班的校园护卫队,坚持对学校重点部位经常巡查,并于每天上学前半小时、放学后半小时在校门口值守,密切关注学生入校和离校,及时维持校门周边秩序,发现不法行为立即报警。
四是进一步加强警校共建。充分发挥全区130余名法制副校长、法治辅导员的作用,积极协调争取当地政府或公安部门的支持,安排常驻警察或巡逻警察帮助维护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并在学生集中上放学时间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和师生安全。
(陈超 许来枫 薛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