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坚持超前筹划,周密部署,着力强化四种意识,严把四个关口,确保今年的中小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高效顺利地进行。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把招生宣传关。滕州市教育局把招生工作作为一项特殊的政治任务,要求中小学用心研究、用心把握今年招生政策的新变化和新要求,采取召开家长会、印发公开信、设立咨询热线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向师生、向家长、向社会广泛进行宣传,加强舆论引导,确保招生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加强对招生宣传工作的监管,要求学校宣传内容要客观真实,宣传手段要规范合法。
二是强化大局意识,严把招生计划关。滕州市教育局坚持统筹协调、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突出特色的原则,研究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等有关规定,要求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不准突破招生计划,所有新生班额控制在54人以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免试直升”的原则,严格执行签发入学通知书制度,确保适龄少年儿童都能进入辖区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招收不足龄儿童上一年级,不得擅自让学生留级,按照省定标准,小学招生每班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特别是城区国办中小学要严格控制招生总量和班额,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跨范围招生。
三是强化规则意识,严把招生纪律关。滕州市教育局要求中小学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报考条件和报名手续,严把资格审查关,坚决杜绝各种冒名顶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严肃招生纪律,严格程序规定,任何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或入学测试,严禁采取宴请、赠送钱物等不正当手段抢拉生源。加强招生工作收费监管,严禁违规向学生收取报名费,严禁收取借读费、择校费,严禁超标准收费或提前收费,自觉抵制招生工作中的一切不正之风。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严把招生安全关。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录取结果、收费标准、招生咨询和投诉办法、违规处理结果“七公开”,健全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在“阳光”下操作。滕州市教育局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高度重视招生考试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周密制定预案,强化监管防范,努力做到条件达标、培训到岗、措施到位、责任到人,严防各类不稳定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