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法制教育过程中,突出“抓好三个结合”延伸法制教育效果。
一是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普通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市教育局在全市教师中开展了 “学规章,强责任,树师德”专项教育活动,通过排查问题、自我剖析、师德承诺等方式,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广大学生中开展了“道德实践,从我做起”、“关爱他人,保护环境”、“道德争章”和“争做文明小公民”等活动,培养了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和遵守法纪观念。
二是坚持普遍性教育与重点性教育相结合。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具有普遍意义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突出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与师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并重点抓好个别法制意识淡薄的教职工、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的学习教育。
三是坚持普法教育同常规管理相结合,各学校制定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对教师的工作进行了科学的量化管理;对学生强化管理,规范行为,保证了法制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
(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