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我市将以小学分送到初中的学生,以及在初中三年中符合《山东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转学的学生作为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分配范围。此举意味着,从今年起,凡是在初中阶段择校入学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将不能享受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中分配到初中的指标生待遇。
自2008年始,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我市着手普通高中招生制度的改革,实行国办普通高中正榜招生指标生政策,旨在进一步引导生源的流向,规范初中学校招生行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从而实现教育公平。
今年,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计划为学校正榜招生计划的60%,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在籍农村学校和城区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最低低于高中学校统招录取线下30分、15分的范围内进行录取。为此,市教育局还特别提示,今后普通高中招生指标生计划比例会不断提高,初中择校将对学生高中录取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