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学校安全长效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和谐校园建设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市教育局专门成立了以张磊局长为组长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安全工作和活动的开展。领导小组始终坚持把校园安全作为头等大事常抓不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调度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超前部署工作任务。先后下发了《枣庄市教育局2010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点》、《枣庄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枣庄市教育系统“安全教育月”活动方案》、《枣庄市“市级平安和谐校园”评估验收标准》等20个安全工作文件,着力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积极争创“平安和谐校园”。
二是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市教育局与区(市)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实行学校校长风险抵押金制度,同时继续实行《枣庄市教育局机关学校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体系(试行)》。各校也与相应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落实了责任制,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员抓安全的工作格局。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将“平安和谐校园”建设纳入教育教学整体工作计划,要经常通过课堂、板报、校报、橱窗、广播站、校园网等阵地向师生宣传平安建设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并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载体,及时宣传典型事迹、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各项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杜绝各类案件和事件的发生。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为督促学校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市教育局要求区(市)教育局每学期至少开展二次综合性学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学校;对于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隐患,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市、区(市)教育局安管办要经常不断地采取普查和抽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昼查和夜查相结合等方式对学校进行督查,一旦发现问题要立即责令学校限期整改,并督促学校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各区(市)要建立学校安全隐患台帐,实行整改销号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督查。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枣庄市市、区(市)、乡(镇)三级教育行政部门,针对校园安保、校舍安全、食堂卫生、校内超市、学生宿舍、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防雷设施等进行了85次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1786处,并及时进行了整改。
(陈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