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更好地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提供心理服务,近日,在薛城区教育局的指导下,薛城区全区中小学建立了心理咨询室
薛城区教育局提出了心理咨询室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严格心理咨询室标准。全区有能力的中小学校(不含农村中心小学以下的办学点)都要建成学生心理咨询室,要按照省级标准建立,并配备专业的心理辅导资料和心理健康的仪器。
二、聘请专业教师辅导。全区中小学每所学校至少应有1-2名专兼职心理咨询教师。从事学生心理咨询的教师必须做到持证上岗,获得由市级以上颁发的“中小学心理咨询教师资格证书”。
三、咨询室应定期开放。一般每周不少于5小时,开放时间应符合学生需求,并必须有咨询教师值班。咨询教师应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热情耐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对学生予以认真细致的心理咨询和辅导,同时要严格为学生做好保密工作,不得向其他人透露求助学生的各种隐私和咨询记录等。
四、咨询方法。在咨询过程中。教师要密切关注求助学生的情绪,如遇特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校领导和有关方面人士汇报。在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的过程中,要谨慎使用心理测试量表或其他测试手段,不能强迫学生接受心理测试,禁止使用影响学生心理健康的仪器。
五、召开现场会。为促进工作的开展,薛城区教育局局召集全区各学校分管领导在薛城奚仲中学召开了创建心理咨询室观摩和现场会,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陈超 刘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