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推进教育行风建设,薛城区教育局决定暑假期间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专项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组织教师重点学习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开展师德教育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枣教发〔2008〕42号)等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抵制有偿家教行为。
二是社会监督,营造抵制有偿家教的氛围。学校要将禁止有偿家教的有关规定在宣传橱窗张贴,并以《致家长一封信》的形式让家长知晓,营造禁止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良好氛围。
三是明确责任,加强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学校要承担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主要责任,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要采取多种教育形式,引导教师正确理解职业道德内涵,把握师德原则、师德规范和教育法规,不从事有偿家教,努力做受学生爱戴、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禁止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学校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自觉接受社会、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学校要组织教师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有有偿家教意向的教师,校长要重点找其沟通思想,晓以利弊,教育教师及时纠正;对正在进行有偿家教的,要责令其立即停止。区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家教,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按照《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对违规教师及学校主要领导予以严肃处理。
(刘庆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