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利用财政、金融手段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资助体系,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的重大举措。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至2012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1〕43号)要求,我市各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一是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组织基础。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机构是做好助学贷款工作的基础保障,我市要求各区(市)和有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了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有专职机构及专人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尤其是贷后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我市各级资助管理机构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贷款宣传工作,特别是对贷款政策,贷款申请、正常还款和提前还款的具体流程、所需手续及证件,“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和“支付宝”的操作使用等内容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宣传。让每一名有贷款需求的学生都能够及时、便捷、准确的获得相关信息,成功申请贷款并及时还款。
三是加强参加高考学生和在校生贷款资格审核工作。我市按照《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贷款资格审核暂行办法》(鲁教财字〔2009〕2号)要求,组织各区(市)和各有关学校,在省下达的国家助学贷款控制额度内,扎实有序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资格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的审核、汇总提交有关材料,保障贷款申请受理、审批发放工作顺利进行,实现“应贷尽贷”目标。
四是转作风、提效能,为办理贷款学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服务。
(张明典 陈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