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的100名学生是经过严格审查把关产生的,主要条件:一是2011年高中毕业,当年被高校录取的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和享受低保救济的城镇贫困家庭大学生;二是本人品行端正,为人诚恳,有强烈的求知欲望;三是没有获得其他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四是家庭成员中无违犯计划生育政策;五是同等条件下,孤儿、单亲或残疾人子女(含本人残疾)优先。资助程序是,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然后交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统一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学生申请、学校证明、高考分数、录取学校通知书等有关资料整理齐全后,统一报市关工委办公室。期间,滕州市教育局对这100名学生家庭状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确保了资助对象的真实性,避免了重复资助等现象。
(陈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