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全面提升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水平
近年来,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部署要求,通过采取“三条途径”,突出“三个层次”,重点查找“四类风险”等措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廉政建设水平,推动了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据了解,这“三条途径”为:一是通过自己找、互相查、专家评、领导点等方法,查找出岗位廉政风险点;二是借助群众投诉、纪检协查等方式,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三是利用财务审计、行风评议、干部考察、问卷调查等专项监督检查渠道和手段,搜集岗位廉政风险点。“三个层次”即查找领导岗位风险点,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查找中层岗位风险点,重点查找审批、采购、评先表彰等重要环节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查找其他重要岗位风险,对照岗位职责、工作制度,查找并分析个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四类风险”主要包括:岗位职责风险,主要是由于岗位职责的特殊性,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民主集中制,在涉及人、财、物,权、钱、事等权力行使中,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业务流程风险,主要表现为业务流程设计存在缺陷、执行不力,评估衡量体系缺失、不能及时优化,导致效果与目标的偏离等。制度机制风险,主要是由于不能适应改革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需要,缺乏工作制度的明确覆盖、工作程序的明确规定和工作时限、标准、质量的明确约定,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缺乏有效制衡和监督制约,构成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外部环境风险,主要表现为在业务往来中可能对相关主管人员进行利益诱惑或施加其他非正常影响,导致有关人员行为失范,构成失职渎职或权钱交易等严重后果的廉政风险。
枣庄市教育局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围绕部门职能,逐步建立不愿违的思想防线、不能违的制度防线、不敢违的警示防线,取得了初步成效。
(杨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