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9所“2013年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名单中,台儿庄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成功入围。这29所入围学校,经过三年的建设周期,且经验收合格的学校,将被授予“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称号。
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每个县(市)至少建成1所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的任务要求,从2013年至2015年,我省启动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每年从尚未列入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的区(市)中遴选一批中职学校,支持其建设成为省级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台儿庄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两所学校,各项条件基本达到省定要求,从而被列入首批“2013年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学校”。
根据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所有“项目学校”,省财政将分两年补助800万元资金用于项目学校的实训设备采购和师资队伍建设。在此后的三年建设周期中,重点从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与实训条件,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水平、专业建设水平等方面,着力推进中等职业学校的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在建设责任和经费保障上,明确了县级政府为项目实施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建设计划、筹措建设资金、落实建设任务,并协调解决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台儿庄区政府和滕州市政府将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三年内将分别投资6098万元和5180万元,努力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确保省级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项目学校”顺利建设,省有关部门还将对省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建立了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目标管理、过程监督。对组织、管理、保障不力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对确实无法完成任务的项目学校终止建设,并扣回建设支持资金。
(沈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