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4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结果的通知》印发,这标志着全市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全市将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切实提高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的匹配度,不断提升专业建设水平,引导、促进职业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满足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需要。
此次中职学校专业优化调整是2010年以来最大的一次专业设置调整,目的是为打造我市“转型升级和经济文化融合发展两大高地”提供人才支撑,在全市范围内统筹专业设置调整,遵循“扶强、扶特、扶需”的原则,即扶持有明显竞争力的优势专业、错位发展的特色专业、社会需求旺盛的紧缺专业,对低水平重复的劣势专业要逐步“关、停、并、转”。为此,市教育局组织了专项调研,出台了《枣庄市教育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调整的指导意见》,根据各区(市)区域产业发展前景以及各中职学校专业设置条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对同一区(市)域内重复设置的专业进行撤销整合,对全市已有3所以上职业学校开设的专业不再新批准设置,对连续三年没有招生或隔年招生的专业直接取消,对连续两年招生不足30人的困难专业暂停招生。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根据专业设置标准对相关专业进行了评估认定,并结合我市专业布局调整要求,确定我市共设置信息技术、加工制造、旅游服务等14大类、40个专业、85个专业点。撤销了轻纺食品、公共管理与服务两个专业类别和纺织技术与营销等16个专业46个专业点。市教育局还将依据《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分级标准(试行)的通知》(鲁教职字〔2012〕2号)将对所设专业进行合格、规范化、示范性等级认定。此次公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是各学校开展招生、注册学籍、发放助学金和毕业证验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超出市教育局公布的专业设置范围招生,新增专业必须报市教育局审批。
全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调整后,各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结构合理、错位发展、共同发展的特点更加鲜明,服务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将显著增强。
(沈宏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