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利用寒假期间开展“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活动,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教育活动采取宣传发动、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公开承诺、媒体宣传等方法进行。查摆问题时,要重点对照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及教育部提出的“六条禁令”,层层查摆,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活动期间,将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活动。市教育局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有偿家教专项治理监督举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组织督查小组深入学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届时,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市)、学校组织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责任书签订等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特别强调,对各区(市)、各学校的举报压而不查、查不认真的,将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依规追责。对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和市教育局“十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综合督导考核不合格等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在岗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年终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降低职务聘任、免除行政职务、取消荣誉称号等处分。情况严重,屡查屡犯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