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7月3日,我市组织开展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市级实地核查。此次核查活动由市教育局二级调研员韩建超、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孙斌带队,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抽调各领域专家组成核查组对区(市)政府2022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市级实地核查评价,同步对各区(市)学前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职教高地建设情况、“双减”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此次核查按照《枣庄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省政府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自评暨市政府对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2023年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核查,同时结合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31项指标、学前普及普惠15项指标、职教高地建设重点指标、《2023年“双减”督导工作要点》,通过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区(市)政府自评及相关档案材料,赴区(市)财政、教育部门查阅教育投入的相关帐簿,抽查43所中小学校(幼儿园)、12所校外培训机构实地查看现场、查阅档案、座谈访谈等方式对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核验。
每区(市)实地核查结束后,召开由区(市)政府、编办、财政、人社、教育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反馈会议,现场反馈存在问题,督促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教育优先发展责任,依法依规履行教育职责。现场反馈会议后向区(市)政府下发书面反馈意见,督促区(市)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并将于年底进行问题整改“回头看”,将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市级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