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考招生工作将建立并实行五项制度,确保中考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一是公示制度。中考招生的方案、招生过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推荐生名单、收费等,在学校公示,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电话等,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诚信制度。逐步建立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和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中考招生各个环节工作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三是监督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等部门要对中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制定相应措施,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评估监控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中考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中考招生录取等工作。对工作进程实行全程监控,充分了解有关情况,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五是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过程中,对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和其它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陈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