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教育局强化监管措施,严禁教师有偿家教。有偿家教带来的后果是教师精力分散难以保证课堂正常教学的质量,不少教师为了保持课外小课堂的吸引力,故意在课堂上有所保留等等,加重了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近日,滕州市教育局进一步明确强调,任何学校一律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课余时间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各类文化补习班、补课班、辅导班及各种名义的学科类提高班。各级各类学校均不得向举办者提供办班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和师资。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继续违规办班、从事有偿家教活动、群众意见大并且社会反映强烈的学校,一经查实,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同时要求,各中小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全体教师的管理,明确要求全体在职教师在任何时间、地点都不得从事有偿家教活动或在类似有偿家教活动的其他培训班兼课,对从事者要进行严肃批评并立即制止。对制止仍然不改正的,要取消其参加各级各学科考试、竞赛命题及担任评委的资格,并与考核、评优、晋职直接挂钩。对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加大处罚力度,直至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