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抓好教育督导机构建设。建设一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把那些思想好、水平高、业务精的同志安排到教育督导岗位上来。
二是高度重视教育督学的作用。坚持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使自己成为教育专家,增强督导权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供有份量的决策咨询报告。
三是改善教育督导工作的条件。滕州市政府充分保证教育督导所需经费,将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从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
(陈 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