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素质教育的宣传力度。滕州市教育局要求全市中小学将《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为监督规范办学行为设立的违规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学校作息时间等在学校宣传栏、教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张贴,并通过校园网等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对学校规章制度的修订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个学校对照国家、省、市最新出台的推进素质教育的相关规定梳理学校的各项制度,修订完善和建立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管理制度。在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中先后制定和下发了近21个文件,下发通报10多个。
三是规范学生作息时间。下发了《关于调整中小学作息时间的通知》、《规范中小学寒暑假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落实学校作息制度组织好学生到校离校工作的通知》,对学生的在校学习时间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晚上、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上课;高中学校晚上和双休日不准组织集体授课或统一组织有教师辅导的自习,自习时间不准分配到学科,学生的自主学习、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得到保障。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四是规范课程设置,规范学生书面作业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足开齐课程,义务教育阶段重点抓好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和小学英语等课课程的开设。规范中小学课外作业量,对学生的作业总量实行控制,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进行检查和指导,规范了普通高中的课程设置,实行走班制教学。
五是规范评价、考试、招生制度。全面推行了中小学日常教学无分数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对各种违规统考和考试排名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地查处。全面启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防止学校单纯以文化考试成绩量化教师和学生。
六是推进了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适度降低考试难度,扩大基础知识面,降低语数英三科试卷分值,由原来的每科150分改为120分;体育、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三科考试改变为等级考试;进一步扩大实施高中指标生招生办法,更好地发挥指标生政策对初中学校发展的调控作用。实施指标生政策的高中学校将计划内招生指标的60%,分配到了服务辖区内各初中学校,对于指标生实施正榜线下20分内参加录取。
七是加大了督查力度,促进了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实施。在规范办学行为方面,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为切实贯彻《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40条,重点围绕“学校作息时间不规范、加班加点,课程设置、违规统考、成绩排名”等社会反映强烈、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问题。组织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利用周六、周日先后10余次分头到各学校进行明查暗访,总共走访了100余所学校,对学生、家长的举报,做好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省厅转发的邮件,科里接到的电话举报进行了重点处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陈 超 马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