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三个规范”建立行风整改督察机制
市教育局注重行风建设,不断巩固行风建设成果,结合省教育厅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要求,对区(市)行风评议进行中期调度,为年底总结表彰做好铺垫,同时,采取“三个规范”建立行风整改督察机制。
一是规范常规收费行为不放松,重点在服务性代收费项目的“自愿原则”上把好关。二是规范教师家教行为不放松,重点是治理教师直接或变相对本班本校学生有偿家教行为。三是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不放松,重点有三个方面:普通“三限生”和义务教育“择校生”;规范招生秩序,严查乱拉生源的行为;特殊考生加分政策的宣传和公开监督机制。
(中共枣庄市教育局委员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