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民同志在全省教育系统职称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9年10月1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教育系统职称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学习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职称工作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今年全省高校、中专、中小学职称评聘工作。下面,我代表省教育厅讲三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对30多年来全省教育系统职称改革工作的回顾与总结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60周年,也是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省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取得巨大进步的第31个年头。31年来,我省教育事业从改革开放之初基础薄弱、结构失调的基础上艰难起步,经过初期的恢复整顿后,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得到迅猛发展,取得了今天辉煌的成就: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入学率已达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已达90%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已达23%,各级各类教育不断发展壮大,办学设施不断充实、完善,教育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初步建成了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继续教育的层次比较合理、质量效益较好的教育体系,教育从改革伊始的社会边缘走向当今的社会中心,成为实现“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的基础性工程,处于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随着全省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职称工作也取得了同步发展。在改革开放的30多年中,职称工作沿着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前行,既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绩,也有深刻的经验教训需要回顾总结。职称工作这段历史是怎样走过来的?有哪些基本经验?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继续向前推进?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的问题。
回顾我省教育系统职称工作30年的改革发展历程,大体经历了恢复、重建、规范化发展和调整改革4个历史时期。
(一)恢复时期,从1978年至1983年。1978年,根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我省高等院校中原有的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都恢复了文革以前的教师职务。同年5月,省委召开了任命科技、教学人员职务大会,宣布提升209名科技、教学人员担任高级技术职务,其中高等学校教师中有31人被提升为教授,114人被提升为副教授。1982年,我省中等专业学校的教师开始普遍评定职称,一大批德才兼备的教师被评为副教授。
这个时期职称评定制度的特点,一是职称只是表明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称号,由专家评审确定;二是没有岗位要求和职数限制;三是不与工资待遇挂钩;四是没有任期,一次获得,终身拥有。
职称制度的恢复,对于增强教师的责任感,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促进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由于制度本身的缺陷,这个时期的职称工作在实践中暴露出很多问题,如:评定职称缺乏基本制度和总体规划,没有统一的领导,审批权限不一致,评审标准不具体等等。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国家决定暂停职称评定工作,进行认真地检查、总结和全面整顿。
(二)重建时期,从1986年至1990年。1986年2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在恢复职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随后,中央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从高校、中专、中学、小学不同阶段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印发了各类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配套的《实施意见》和《评审组织章程》,规定教师职务均实行聘任制度或任命制度,并对各类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评审聘任办法进行了规定。这几个条例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教师职称聘任工作的开始。
这一时期的职称工作,建立了教师职务聘任制,提高了教师的地位,改善了教师的待遇,稳定了教师队伍,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但是由于这项工作进行的过急,岗位设置工作没有做好,历史欠账太多,改革措施不配套等原因,也引发了一些问题。此后,职称工作进入全面复查阶段。
(三)规范发展时期,从1991年至上世纪末。经过全面复查,1991年4月,原国家教委、人事部印发了关于继续做好高等学校和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三个意见,标志着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开始进入经常化阶段,职称工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有关规章制度、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尤为重要的是,《教师法》、《教育法》的颁布,将教师职务制度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1993年我省职称评聘工作重新启动,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践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各级各类学校职称工作步入经常化、规范化。这一时期的职称评审工作既重视学术水平、又重视技术推广应用实际成绩,既重视科学研究成果、又重视教学工作,正确处理了政治条件与业务条件和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使得职称制度优势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调整改革时期,从本世纪初至今。进入本世纪后,社会发展与变革更加日新月异,教育事业更是发展迅猛,社会在变化,人在变化,各方面的形势在变化,但令人遗憾的是,职称制度自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固定下来后,却没有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政策调整相对于形势变化的滞后甚至停滞,致使职称工作产生了一些不应出现的问题,譬如重评轻聘现象,论资排辈现象、竞争机制弱化等等,进而导致影响到教师积极性的调动、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等事关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消极应付,更没有等待观望,而是针对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大胆探索,积极实践。一是积极创新职称管理体制。我们从我省高校实际出发,以调动工作积极性为根本目的,在其他行业都实行评聘分开、职称资格数量多到多年难以聘任的情况下,独树一帜,坚持实行评聘合一,既保证了评审质量,维护了职称的权威,又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保障了教师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二是创新职称工作机制。结合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高等学校改革的意见精神,我们在山东农业大学、原烟台师范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科技大学、聊城大学、曲阜师范大学和临沂师范学院等8所高校,陆续进行了对校内人员实行了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的核心就是对“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校内职称强化聘任,淡化评审,为教师职称工作另辟蹊径,收到了良好效果。这一职称改革方向也得到了教育部的充分肯定。三是改革评审方法,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在高校教师职务评审中,把职称评审纳入到高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轨道中,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指导,摒弃简单、机械的量化评价办法,采用和借鉴模糊综合评价方法,建立相对评价体系,使得评价工作更为客观、公正、准确,得到了广大教师的好评和社会的认可。在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中,我们从中小学教师的实际出发,采取提交教案、以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为主要评审依据的评价方法,有效地引导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课堂教学和教书育人工作中。这些积极而有益的改革探索,在一定程度上克服和纠正了职称工作中一些因制度僵固等因素形成的不利影响,可以说是近年来我省职称工作中的主要亮点。
30多年的职称改革实践探索,我们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也创造了宝贵的经验。
成绩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初步建立了《教师法》规定的相对完备的教师职务制度体系,建立健全了教师职务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进一步规范了教师职务的有关规章制度;二是初步建立了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业内认可、科学合理的相对完整的人才评价机制,营造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人才辈出的激励机制,吸引了更多的优秀人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为人才队伍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水平的大幅度提高,有力地推动了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基本经验可以主要归纳为四点:一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二是要始终坚持服从大局的观念意识,紧紧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服务于教师队伍建设。三是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策导向,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根本目的,充分发挥职称制度的激励功能。四是要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的精神,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不断完善评价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同志们,职称工作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探索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的重要实践。30年的基本经验和成绩,是全省广大教育工作者聪明智慧的结晶,更是对我们付出的辛勤汗水的最大肯定!在这里,我也代表省教育厅对同志们多年来的积极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理清思路,准确把握职称改革的发展趋势
今年2月份,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确定了我省潍坊市、陕西省宝鸡市、吉林省松原市3个市率先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次改革试点,在职称体系上,打通了中小学教师职称等级序列,拓宽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空间;在评价标准上,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完善,把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在评价机制上,强调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创新评审办法,增强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在制度的配套建设上,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更加衔接。这些重大的调整和变革,重新构建了新的中小学教师职务体系,可以说是一项制度创新,也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和中小学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对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的深化改革试点,预示着职称工作新的制度框架即将建立。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职称工作如何从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整体改革的高度,从建立我省事业单位新的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的大背景出发,科学谋划,深化改革,成为摆在我们面前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解决这一课题的前提就是要从职称改革、发展的客观规律出发,对职称制度的变迁进行深入研究,回顾过去,展望未来,这不仅符合事物的发展规律,也是以史为鉴,继往开来,蓄势前行的必然之路,更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加强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必然要求。
前面,我们回顾了职称工作30多年所走过的道路。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随着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人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人才队伍结构的不断优化,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日渐突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发展和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对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新《义务教育法》对“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规定,适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培养造就教育家和高素质教师,改革现行职称制度已成为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因此,我们必须认真梳理工作思路,准确把握职称改革发展方向,确保我省教师职称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
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当前,国家对深化职称改革的总体思路已经基本确定,就是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职称评价机制,通过调整功能定位、健全分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使职称工作实现由承担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功能向为企事业单位用人提供评价服务的转变,从单一制度模式向分类管理制度模式的转变,以单位职务管理为核心向面向全社会的职业评价为核心的转变。
这一思路带来的将是职称制度的根本转变,新的制度将更加体现科学、分类、动态和面向全社会的原则和特点。在这个背景下,我们认为今后的教师职称工作将更加突出以下几点:
(一)更加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教师职业发展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教师职称制度将从标准制订、评价机制、评审组织、聘任形式等各个方面更加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更加符合教师成长规律,更加符合教师的职业属性、职业特点,为教师职业发展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条件和更加通畅的发展通道,真正发挥职称改革对教师队伍的激励与导向作用,真正做到有利于考察出教师教育教学、科研业绩和能力,客观准确反映出教师的师德水平,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二)与国家整体推进的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更加紧密衔接。这次潍坊市的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就给我们一个非常强的信号,职称评价功能的进一步强化,使教师职称评审将成为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关键环节,职称评审将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通过评审就聘用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三)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会更加关注农村,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也在农村,大力促进农村教育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素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师队伍建设的重点。因此,教师职称制度的发展将会有针对性地破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广大农村教师的职业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制度环境和政策条件,吸引和稳定优秀人才从事农村教师工作。
(四)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将会进一步创新,评审结果公信力全面提高。未来几年内,将结合教师职业特点,一是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突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实际水平的考核要求,突出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导向,彻底扭转职称“重论文、轻业绩,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二是创新评价方法,通过多种方式,采用各种有效手段,对不同层次教师的业绩、能力进行有效、全面的评价。
以上四点,只是初步大致的概括,在座的同志们都有着丰富的职称工作经验,对职称工作的现状、改革和发展肯定有自己的想法、认识和高见,希望大家会后认真思考,边思考,边总结,边改进工作,群策群力,确实把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问题都研究透彻,把思路梳理清晰,以推动职称改革目的的最终实现。
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努力做好今年的职称工作
我们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分析今后发展趋势,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指导做好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所以,在这里特别要求同志们务必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做好今年的职称工作。今年由于特殊原因,职称工作部署较往年晚,今天是10月19日,到年底只有2个多月的时间,确实是时间紧,任务重。但是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出发,即便困难再大,我们也要全力克服,争取在12月底前完成评审任务,保证评审工作不跨年度。为了做好今年的工作,我提4条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职称工作事关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每个人利益的集合就是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整体利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利益的得失,将直接影响到党和国家人才政策的落实。因此,我们要从人才队伍建设的高度,从全省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和教育事业持续发展的大局,来认识职称评审工作的重大意义。特别是当前,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形势下,能否更加顺利和出色地圆满完成今年的职称评审任务,将更为社会和各级领导所关注。同时,今年全省职称工作还面临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等各项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启动的新任务,因此,全省教育人事管理部门的同志们一定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人才观为指导,以人为本,按照深化教师职称改革的要求和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自觉落实到各项行动中,科学谋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今年职称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要进一步严格掌握标准条件。标准条件是科学评价和客观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依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因此,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要在职称评审的各个环节上严格执行标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能放宽标准要求。要充分发挥单位专家委员会(学术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评价作用,组织好评价推荐工作,确实把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上来。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把关,切实负起责任,杜绝不符合标准条件的材料进入评审委员会。关于这方面的要求,今年省人社厅的文件中也作了反复的强调。为充分发挥职称评审在教师队伍建设和学术建设工作中的政策导向作用,我们也在总结2008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教师队伍实际,经过充分的调研,做了几个新的规定:
第一,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必须进行国内学术查新和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定性评价。申报教授人员,提交代表性文章,均须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提交著作均须为本人著或编著。申报教授、副教授人员提交的代表性成果,均须注明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这个要求的主要目的:一是要鼓励和督促广大教师进一步提高科研水平和在学术研究中的创新能力,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学术评价行为,提倡对教师的评价要综合、全面、客观,而不是用简单、机械的量化评价。去年,齐涛厅长在高校教师高评委会议上,就高校学术建设提出了8个问题,特别指出了当前学术建设中存在的学风浮躁、学术道德丧失、学术规范缺失、学术创新薄弱等现象。今年做这样的要求,目的也是为寻求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引导广大教师提高科研水平和质量,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力戒学风浮躁,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
第二,年龄不满40岁的人员,申请晋升教授,须取得博士学位,申请晋升副教授,须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否则均按破格条件掌握。我们对青年教师学历学位上的高要求,不是唯学历、唯学位,而是本着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考虑,因为学位本身就是一个人学识水平的体现,我们鼓励青年教师取得更高的学历学位。
第三,为引导中小学教师切实以提高教育教学能力为发展目标,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今年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提交教案的办法,做了进一步的改进。一是制定了教案的评价参考指标,供学科评议专家在评议工作中参考把握。二是申报中学高级教师和中专高级讲师的,在提交指定的某一学期教案的同时,还要求提交个人典范教案,有利于专家对同一任教学科的教师进行有效的教案比较。条件成熟的学科还可以通过评审,选出部分特色教案,形成学科优秀教案集,用以指导全省同学科教师的课堂教学工作,提高其学科教学水平。
第四,为倡导教师把主要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更加重视高级职称教师的教学研究和创新能力,今年省、市教学能手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条件。今年潍坊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中,在新制订的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中,已明确规定省级教学能手是评审正高级教师的必备条件。
有关标准条件规定的其他问题,厅人事处的同志在会议总结时还将作详细的说明,请大家一并执行。
三要进一步严格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这里我们讲的严格工作规范,就是说职称工作的每一个步骤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要求,不能走样。严格工作程序,就是说,职称评审的各个必备环节,一个都不能缺失。各级评委会办事机构、各学校负责职称评聘工作的部门和工作人员,务必遵守工作规范和工作程序,杜绝因今年时间紧、任务重而忽视工作规范、删减工作程序的现象发生。一方面,各单位的工作过程要讲规范、讲程序。另一方面,各级评委会的评审工作也要讲规范、讲程序。应该公开的项目一定要公开,要求公示的结果一定要公示,应当履行的程序一定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比如,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和评委会评审结果等,都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按照规定,异议期公示的工作日,是15个工作日就是15个工作日,不能任意减少,或者将节假日计算在内。程序和规范方面的要求,来不得半点的马虎,否则只能给我们带来工作上的被动甚至引发一些问题和矛盾。希望各单位认真学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职称评聘工作的文件规定,对照自己的工作,逐一排查,纠正错误,弥补漏项,规范自己的工作。
四要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是我们做好工作的保证。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请大家务必注意以下两点:
一是,对违反职称政策规定、随意删减工作程序、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对于填报虚假材料的个人,今年要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之外,对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在全省教育系统予以通报批评。
二是,针对多年来造假行为一直没有完全杜绝的问题,我们认为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呈报单位应认真负责,严格履行职责。这是态度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只要态度认真,严格甄别职称评审材料真伪,仔细核实申报数据、成绩、论文、成果、获奖证明或学历、任职年限等材料,就会在很大程度上杜绝造假现象的发生。省高评委办事机构在材料审收和职称评审过程中如发现虚假材料,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另外,关于8所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高校职称评聘问题,再作一点说明。今年,经我们认真分析研究并报齐涛厅长同意后,8所改革试点院校正式转为专业技术职务校内自主聘任试点。主要考虑在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开的大背景下,山东农业大学等八所院校进行的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中的大部分改革试点内容已纳入全省事业单位改革范畴,不再具有现实意义。因此,在今后的职称工作中,八所院校要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自主聘任工作程序,逐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校内自主聘任。厅人事处已经起草了初步的工作规范,请大家再进一步的讨论修改,争取尽快定稿。八所院校要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力争为全省高校探索出一条符合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的有特色的职称改革新路子。
同志们,做好职称评聘工作是加强我省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对于促进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推动新时期专业技术人才工作科学发展具有重大而现实的意义。希望各市、各高校的同志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为统领,与时俱进,锐意改革,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共同努力,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为促进全省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信息来源:省教育厅主页200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