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管理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学士后流动站建站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加强学士后流动站和进出站人员的管理,推动就业见习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提高大学毕业生见习实践成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确保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规范运行
各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士后流动站工作,支持鼓励所在地企业积极建站,动员更多的大学毕业生进站实习锻炼。建站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进站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工作,成立本单位学士后流动站工作领导小组,确保进站实习大学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受到侵害,并制定有利于大学生成长的见习计划和实习内容,为进站实践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辅导。 同时,要求建站单位与每一名进站实践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实践期为半年至一年,实践期满一年的大学毕业生,原则上出站自主择业、创业。企业需要招收进站优秀大学毕业生成为正式员工的,经双方同意,可以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对企业需要继续留站实践的大学毕业生,经双方同意,在签订续聘见习协议后,可以继续留站实习。对于进站毕业生落实好财政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助费。
二、积极协调,增进沟通,完善学士后流动站运行机制
为进一步做好学士后流动站的宣传工作,畅通毕业生实践渠道,加强见习对接,完善流动站运行机制:一是要求建站单位及时通过枣庄教育网流动站专题网站公布见习岗位信息,并根据所需岗位具体要求结合进站毕业生求职意向进行面试和选拔,接纳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站工作;二是完善学士后流动站网络平台建设,建立进站毕业生信息库并及时更新进站人员信息,不断拓宽用人单位择优选才的渠道;三是要求建站单位明确专人做好流动站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与市学士后流动站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本单位大学毕业生工作及人员变化情况,并将人员变动情况于每年的六月及十一月底前报送至市教育局人事科。
三、不断扩大建站数量,积极做好学士后流动站考核工作
发展和巩固一批多元的、有发展潜力的、符合毕业大学生见习实践需求的学士后流动站,目的是我市缓解大学生就业压力,服务企事业单位科学选拔高素质劳动者。市学士后流动站领导小组将通过实地考察,挑选业内最先进、管理最规范、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事业单位建站,不断扩大学士后流动站建站规模,更好地为大学毕业生见习实践和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服务。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设学士后流动站的实施意见》(枣政办发〔2009〕56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11〕2号)文件精神,每年9月份对建站单位进行一次考核复评,对于考核合格的建站单位,将继续保留“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称号;考核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服务于大学毕业生实习见习的,报经市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取消其建站资格,收回“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匾牌。各建站单位应认真总结自身工作成绩和经验,查找不足,以更好地推动我市学士后流动站建设工作。
经对新申报单位的考察审核,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命名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等5家单位为第三批“枣庄市学士后流动站”。
附件:枣庄市第三批设立学士后流动站单位名单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
枣庄市第三批设立学士后流动站单位名单
1.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
2.枣庄市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3.枣庄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4.山东志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枣庄平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