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发〔2015〕43号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近年来,我市深入整治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补课收费等不正之风,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近期,不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个别教师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收费补课,这种行为必须坚决禁止和严肃查处。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肃纪律要求,强化责任追究。《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省政府令255号)、《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枣教发〔2008〕42号)均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红线,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习。学校是治理有偿家教行为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的思想认识,引导教师坚守职业道德,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在职在岗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者,一经查实,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任人和学校给予严肃处理。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由学校对其年终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降一级教师职务聘任,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有行政职务者由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从事有偿家教,由主管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学校招聘的临时代课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律解除合同,经查属实的要记录在案,在今后的教师考录中不能录用为正式教师。学校对有偿家教行为管理不力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综合督导考核结果定为不合格;造成严重影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学习教育,明确教育行为底线。各区(市)教育局、学校要高度重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在暑假前,每所学校都要安排部署学习教育活动,对教师的学习内容、过程、效果要抓实抓细。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枣教发〔2008〕42号)等文件法规。加强假期教育行为的监管,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强迫、诱导、暗示所教班学生和其他学生参加有偿辅导和举办或参与校外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以他人名义从事有偿托管或办班从中分红,严禁在职教职工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等。
三、实行公开承诺并签订责任书。暑假前,全市各中小学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教师、社会实行公开承诺,承诺事项要在区(市)教育局、学校网站及校内公开栏、班级教室公示;每位教师要通过家长委员会、校会、班会等面对面向家长、学生作出承诺。各单位要按照管理权限逐级签订责任书,实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发放公开信,组织开门评议。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致家长、学生、教师一封信的形式将有偿家教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承诺事项和投诉联系方式、有关法律法规等信息向每位家长、学生、教师公开。要组织办学评议,通过服务对象,特别是广大家长、学生、教师参与,开展面对面的评议,监督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评议主要以教师自评、互评,学生评议,家长评议三个层次进行,要求教职员工全体参与。在假期放假前、开学后等关键时间节点以及正常教学期间均要组织学生和家长书面评议,评议资料要妥善保管以便备查。在全市行风评议中要把治理有偿家教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评议结果纳入当年考核。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大督查力度。各区(市)教育局、学校要按照《关于公布五项专项整治活动监督举报信息的通知》(枣教群办10号)要求,在各单位网站、校内外公示栏公布市、区(市)、校三级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并做到电话有人接,举报有人查。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3226807,邮箱:zzjyjhp@163.com。各区(市)教育局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辅导班及有偿家教情况进行拉网检查,坚决遏制乱补课现象的再度出现。市教育局将成立假期有偿家教督查组,对各区(市)、学校落实本通知的情况及举报线索进行重点督查、核实。
市教育局成立有偿家教专项治理工作小组,负责有偿家教治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查核等工作。各区(市)教育局、中小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专项整治活动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要求在每所学校得到全面落实。
附件:1.加强师德修养 拒绝从事有偿家教──致全市中小
学教师的一封信
2.拒绝有偿家教 过一个安康快乐的暑假──致全市
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3.“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致全市中小学生家
长的一封信
枣庄市教育局
2015年7月1日
附件1
加强师德修养 拒绝从事有偿家教
致全市中小学教师的一封信
敬爱的老师们:
你们好!
2015年的暑假即将来临,在全市教师的辛勤工作努力下,我们顺利地完成了本学年的教育教学任务,在此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祝贺!
暑假里,老师们的生活中心由学校转向家庭和社会,可以有时间锻炼身体,调整心态;有时间阅读书籍,学习充电;有时间陪伴家人,照顾老幼;有时间反思过去,思考未来,享受平静幸福的生活,为下学年工作和生活积蓄能量。但是,个别老师受拜金主义思想的影响,想利用假期办班或者到社会辅导机构兼职代课谋利,有违师德,损坏教育形象和自身形象。为督促老师们暑假里切实做到为人师表,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教育大好局面,枣庄市教育局希望全市教师做到: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精神。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做有理想信念的好教师,做有道德情操的好教师,做有扎实学识的好教师,做有仁爱之心的好教师。树立远大的职业理想,热爱教育,热爱学生,以对受教育者的真心关爱,切实承担起教育者的社会责任;以高尚的人格教育和影响学生,成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刻苦钻研,严谨笃学,提高教书育人的本领;淡泊名利,志存高远,不断加强师德修养,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努力做受学生尊敬、让人民满意的教师。
二、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利用假期自觉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做法治教育的模范。
三、不组织、动员或变相动员学生接受有偿家教或参加补习班。严格执行《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不租(借)用场地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和辅导;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家教;不参与各种类型的有偿家教活动,不在社会力量等办学机构兼课;不以亲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不组织、动员、诱导、介绍学生给社会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从中获利。
四、做公民道德的模范。自觉宣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做文明市民,做道德楷模。积极参与和指导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其他有益社会的健康活动。
市教育局设立了严禁有偿家教的举报电话,并希望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如有违反,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希望老师们自觉遵守,祝老师们暑假快乐,阖家幸福!
附件2
拒绝有偿家教 过一个安康快乐的暑假
致全市中小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2015年的暑假即将来临,同学们的生活中心将由学校转向家庭和社会,这是对一学期紧张学习的重要调节,有益于你们的健康成长。但是,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可能会对你们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因此,假期里要牢记老师和家长的教诲,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要放松对自己的品行要求。为保证同学们过一个安康、快乐、充实的假期,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积极参与“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做到生活有规律、不抽烟、不喝酒、不进“网吧”、不进不健康娱乐场所,培养一至两项愉悦身心的文体爱好特长,加强体育锻炼,阅读经典书籍,观看优秀影视作品,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提高生活品位。
二、学校老师为同学们设计布置了适当的暑假作业,希望你们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复习旧知识,预习新课程。
三、要拒绝“有偿家教”,养成自主学习的好习惯。如果发现我市在职教师存在有偿家教的行为,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举报。
为了你们的健康和自主发展,维护枣庄教育的良好形象,请全体同学主动拒绝有偿家教。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3226807,邮箱:zzjyjhp@163.com。
区(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祝同学们暑假快乐,茁壮成长!
附件3
“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
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15年的暑假来到了,为让学生过一个安全、快乐、轻松的假期,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和维护良好的师生关系、树立枣庄教育的良好形象,更好地接受广大家长监督,根据市教育局《关于重申严禁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特提出以下倡议。
一、为做好禁止有偿家教工作,《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枣教发〔2008〕42号)都明确教师职业道德红线,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组织、动员学生接受有偿补习,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责任人和学校给予严肃处理。
二、各单位逐级签订了责任书,成立了检查组,如果您发现我市在职教师存在有偿家教的行为,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邮箱与我们联系。
三、利用假期放松身心,愉快读书、适度健身、从社会实践中获取技能和知识,对学生紧张的学习是一种调节,有益孩子的成长。请您不要给孩子报各类有偿家教辅导班,有计划的培养孩子的自学能力和综合素质,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假期时间,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更是社会的希望,让每个孩子平安、健康、快乐的成长是我们共同的愿望。在这里,我们恳请各位家长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3226807,邮箱:zzjyjhp@163.com。
区(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 邮箱:
祝您家庭和睦,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