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市教育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08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行政权力公开网上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相结合,与电子政务建设相结合,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市教育局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专门成立了以张磊局长为组长,办公室、监察室、电教馆、思政科等相关科室共同参与的领导小组,统筹指导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听取政务公开与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并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及时予以指导和协调解决,推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认真做好行政权力项目梳理工作
在以往机构改革清理权力事项的基础上,根据法定授权和“三定方案”,对全局及各科室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行政职能进行了初步清理,研究确定首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项目为16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6项,内部管理3项,服务项目4项。按照统一格式、要求,编制了“枣庄市教育局行政职能和服务项目表”。为方便群众查询,在内容较多的项目上设置了“链接”,如法律依据的具体条款、办事条件应具备或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群众“点击”后即可了解详细的内容。
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市政府办公室要求,编制完成了《枣庄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照市教育局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它等六大类十余项目做好文件上传、公开工作。2008年,市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条,其中,机构职能3条,包括市教育局机构概括,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占主动公开信息的5%;政策法规22条,包括素质教育实施、招生、收费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内容,占主动公开信息的35%;规划计划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5%;业务工作25条,涵盖了市教育局的所有行政职能,对每项工作流程进行了详细的分解,方便群众办事,占主动公开信息的40%;统计数据3条,清晰的表现了全市教育工作的年度发展状况,占主动公开信息的5%;其它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10%。没有收到政务信息公开咨询和申请,也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投诉和行政复议申请。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把握不到位的问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下一步,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第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 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疑难或复杂事项,坚持会审和报告制度,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确、有效实施。
第二,强化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组织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深入培训和学习,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责任意识,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处理能力。
第三,加快推行局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积极做好机关电子政务试运行工作,推动行政办公方式变革,实现无纸化办公,更好的推动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