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教育局
枣教字〔2018〕5号
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
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师德水平,推动我市教育事业健康蓬勃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市教育局决定开展“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新时期“四有”好教师的丰富内涵,切实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座谈会上指出,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要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要“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充分强调了新时期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深刻论述了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教师的标准和要求,体现了党中央对广大教师的亲切关怀和对教师成长的殷切期望。作为新时期的人民教师,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好教师的深刻内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切实承担起教育者的社会责任,做胸怀国家和民族、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做静心教书、潜心育人、孜孜以求、爱岗敬业的模范,成为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教师。
二、直面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做党和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教师
近年来,我市教育系统积极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秉承着“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职业精神,“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赢得了社会的尊重。我市教师许敏、孟凡芹荣获2016年、2017年齐鲁最美教师,展现了新时代枣庄教师的风采。我市连续举办了两届“感动枣庄教育人物”评选活动,涌现出一大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改革创新,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着人民教师的爱与责任,传递着良好师德师风的正能量,为全市教育发展凝聚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但不容忽视的是,我市的师德师风建设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有些教师缺乏进取意识和责任意识,在工作中安于现状、不求上进,对待学生不闻不问,对待工作敷衍了事,遇事不经心,想事不用心,干事不尽心;有些教师纪律松懈、作风散漫,行为言语不注重教师形象,甚至存在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讽刺挖苦、言语歧视等现象;有的教师不讲奉献,不讲业绩,不潜心钻研教学,存在从事有偿家教及收受学生礼品、家长宴请、托家长办私事、向学生宣传推销学习用品等以教谋私现象。上述问题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整体形象,降低了社会对教育行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尤其是个别教师诱导学生上校外辅导班,自己直接或间接参与举办校外辅导班;有的教师以辅导为名,实际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平时上课不讲,辅导时才讲。这类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反映极为强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一定要从讲政治、守规矩的高度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角度,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的师德素养,引导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砥砺前进。
三、教育活动的内容、方法和步骤
(一)学习教育内容
结合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国家、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特别是严禁有偿家教方面的文件和各区(市)、学校制定的相关制度,同时学习黄大年、李修权、孟凡芹等教师的先进事迹。
主要学习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2014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同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时的讲话)、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广泛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枣庄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枣庄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中共枣庄市委宣传部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向李修权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枣庄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向孟凡芹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二)方法和步骤
本次教育活动采取宣传发动、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公开承诺、媒体宣传等方法进行。寒假前学校要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寒假开学前,集中两天时间(3月3日—4日)学习。(如学校另行安排时间,市直学校要经市教育局同意;各区(市)的学校要经各区(市)教育局同意)集中学习后,各区(市)、各学校要在查摆问题的基础上做好公开承诺,在实际工作中抓好落实整改工作,并在以后的教师学习活动中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强化师德师风教育,严格师德师风管理,让广大教师把良好的师德师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宣传发动。各区(市)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制定方案,迅速部署此次专项教育活动。学校要召开动员大会,并通过宣传栏、公示栏、网络、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途径,迅速将“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活动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教师,特别是教师坚决不做有偿家教的承诺告知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确保教师、家长、学生全知晓,相互监督。
2.集中学习。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集中学习,通过举办宣讲会、讨论会、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学习期间,要集中时间、集中地点,有考勤、有记录、讲实效,保证学习质量。
3.查摆问题。重点对照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及教育部提出的“六条禁令”:
①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②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
③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
④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
⑤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
⑥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以上以教谋私等行为逐一对照检查,每位教师、每所学校层层查摆,列出现象,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4.公开承诺。全市各中小学教师面向全体学生、教师、社会实行公开承诺“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承诺事项在区(市)教育局、学校网站及校内公开栏、班级教室公示;每位教师要通过家长委员会、校会、班会等面对面向家长、学生作出承诺。
5.媒体宣传。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园网、宣传栏等,大力宣传孟凡芹、李修权等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学习宣传身边涌现出的教师的先进事迹。坚持正面引导为主、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等形式,生动活泼、深入扎实地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对反面典型通报批评,并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曝光。
四、集中开展在职教师有偿家教专项治理活动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次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要设立并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有偿家教专项治理监督举报信息(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要组织督查小组深入学校督促、检查、指导工作。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区(市)、学校组织公开承诺、公布举报电话、责任书签订等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各区(市)、各学校的举报压而不查、查不认真的,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核查,情况属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法依规追责。对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和市教育局“十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综合督导考核不合格等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在岗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年终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降低职务聘任、免除行政职务、取消荣誉称号(特级教师、名教师、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等)等处分。情况严重,屡查屡犯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师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开展本次师德教育活动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具体举措。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明确师德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确定教育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区(市)教育局、学校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一岗双责”。学校要担负起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师德日常教育,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师德考核。校长要履行专项治理“第一责任人”责任。教师要承担起直接责任,自觉加强师德修养,为人师表,立德树人,关爱每一个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四有”好教师,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创新形式,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形式多样、教师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在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将本次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师德教育活动的意义,在全市教育系统掀起师德学习的热潮。
(四)及时总结,完善机制。各区(市)要认真总结经验和剖析师德建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将好的做法和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要把师德教育活动与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结合起来;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职称评审、评优奖励的首要标准,建立健全师德考核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及时认真总结本次活动,写出活动报告,于3月8日前报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
附件:全市教育系统有偿家教治理监督举报信息
枣庄市教育局
2018年1月29日
附件
全市教育系统有偿家教治理监督举报信息
单位 |
举报电话 |
举报邮箱 |
备注 |
枣庄师范 |
5207288 |
sdzzsfxx@126.com |
区号0632 |
枣庄三中 |
3321310;3310101 |
zz3zzjw@163.com |
|
枣庄经济学校 |
3308092 |
xb3308092@163.com |
|
枣庄十五中 |
东校区:3321268 西校区:3318310 |
swzzxl@163.com |
|
市立新小学 |
3691101 |
fy8229@163.com |
|
枣师附小 |
8056771 |
zsfx68066@126.com |
|
市实验幼儿园 |
3316976 |
zz3316976@126.com |
|
市特教学校 |
8790179 |
bpsz169@163.com |
|
市解放路学校 |
3265807 |
jfljdc@126.com |
|
市实验学校 |
8168997 |
zzsyjsfzc@163.com |
|
市实验小学 |
8169179、8169177 |
zzssyxxsd@163.com |
|
滕州市教育局 |
5531307 |
tz5531307@126.com |
|
薛城区教育局 |
4485916 |
xcjbycjj@163.com |
|
山亭区教育局 |
8818628 |
stqjyjdls@126.com |
|
市中区教育局 |
3697057 |
szjyjjcs@126.com |
|
峄城区教育局 |
7785229 |
ycqjyjszg@163.com |
|
台儿庄区教育局 |
6681676 |
tezjjk6681676@126.com |
|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
枣庄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3226807,监督举报邮箱:zzjyjp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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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