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进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结合教育部门实际,市教育局决定就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政务公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教育发展的中心任务,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政务公开要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有利监督、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通过推行政务公开,使工作作风有明显改进,工作效率有明显提高,切实做到公开内容规范、程序严密、工作机制健全。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分工
1部门、单位基本情况。包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由人事科负责。
2干部选拔任用的条件、标准和要求,由人事科负责。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由监察室、人事科负责。
4干部的奖惩情况,由人事科负责。
5教师职称评定,由人事科负责。
6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程序、时限、结果等,由人事科负责。
7中小学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由计财科负责。
8基建项目招投标情况,由计财科负责。
9《办学许可证》的审批,学校招生广告的核准,由职成教科负责。
10驻地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划分、计划审定,高中招生工作由基教科负责。
11普通高考应当公示内容,由招生办负责。
12涉及机关工作人员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由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负责。
13机关效能建设情况,由监察室负责。
14其它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由有关科室负责。
市直学校要参照以上方面制定出本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分工。
三、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设立政务公开栏。通过政务公开栏对一些重大政务事项,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实行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局有关科室也应建立固定的公开栏,对本科室的职责权限、办事制度、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进行公开。
2实行新闻媒体公开。可通过《枣庄教育》报、枣庄教育信息网、枣庄电台、枣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把教育工作报告、年度工作及其它教育工作向社会公布。
3实行公文公开。市教育局制发的一些涉及教育改革与发展特别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可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开。
四、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共同负责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要各负其责,层层抓落实。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由监察室牵头,人事科积极协助,政务公开的内容由责任科室提供,落实公开形式由办公室负责。局属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把教育公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OO五年九月五日
主题词: 教育政务 公开 实施意见
枣庄市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