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加强教育后备人才建设,构建梯次合理、充满活力的校长队伍,营造教育家办学的良好环境,根据《枣庄市关于推进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枣庄市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制定枣庄市中小学校长后备人才选拔培养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实施后备人才制度,是加强校长队伍建设,保持教育事业后继有人和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实现教育家办学的重要举措。通过后备人才培养工作,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有教育情怀、品德高尚、理念先进,善于管理、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发展潜力较大的优秀中青年干部纳入统一管理和培养范围,为不断改善学校领导班子结构夯实基础,为我市的教育改革与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
(四)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三、基本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形成注重品行、崇尚实干、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优化年龄和专业知识结构,为增强学校领导班子整体领导力服务;
(三)坚持重在培养,以提高觉悟、增强能力、改进作风为重点,加强实践锻炼;
(四)坚持严格教育管理,实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
四、标准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处事公道,廉洁自律,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良好的师德,群众威信较高。
(二)有较好的教育理论素养和与学校领导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在班主任、教学及其他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
(三)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五)学校校级正职后备人才应为现在职校级副职,在副职岗位工作1年以上,年龄以45岁左右为主,40岁以下占一定比例;学校校级副职后备人才应为在职中层干部,在中层岗位工作2年以上,年龄以40岁左右为主,35岁以下占一定比例。
五、选拔管理
(一)控制规模。根据当前所属学校数量及学校管理人员年龄结构,学校校级正职和副职后备人才情况,按照精简高效原则控制适当规模,形成合理的专业知识和性别结构。注重在基层一线和困难艰苦的地方培养锻炼年轻管理人才,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二)严格程序。正职后备人才,由所属教育局人事部门按照干部选拔组织程序要求,在一定范围内民主测评、民主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的基础上,征求学校意见,提出建议人选名单。副职后备人才,根据学校自身规模及干部年龄结构,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学校集体研究人选名单,报所属教育局人事部门考察后,提出考察对象人选。学校推荐副职后备人才,每校掌握在2-3名。后备人才采取民主评议、专业评审、组织考察等方式进行认定。确定的后备人才须经所属教育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后确定。
(三)动态管理。后备人才每三年集中调整一次,建立后备人才经常性推荐考察机制,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推荐考察,对后备人才进行动态调整。根据干部条件和考察情况重新确定,实现后备人才队伍有进有出,保持合理数量。后备人才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调整出后备人才名单:
1.政治思想、纪律规矩、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出现问题的;
2.工作实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的;
3.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4.群众意见较大、威信不高的;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宜作为后备人才的。
(四)建立后备人才档案。后备人才档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后备人才简要情况表、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后备人才档案由其所属教育局统一管理。
六、培养使用
(一)科学制定培养锻炼方案。对确定为教育管理后备人才的人选,各区(市)、各学校党组织根据后备干部的培养方向和主要不足,按需培养,统筹做好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
(二)加强理论提升和业务培训。针对新时期后备干部特点,注重加强理想信念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道德品质和精神境界。适时调整业务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参加较高层次的培训,开拓思维和视野,提高专业能力水平。
(三)加强实践锻炼。采取多岗位锻炼、交流任职、跨区域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进行培养锻炼。后备人才一般应有多个层次岗位经历,对经历相对单一的管理人员应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或选调挂职锻炼。
(四)坚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后备人才名单确定后,作为内部掌握。学校党组织要加大后备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对后备人才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其改正。在后备人才遇到困难挫折、出现思想波动时,要多关心支持,加强传帮带。
(五)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后备人才,根据工作需要,按程序予以优先提拔使用。
七、其他要求
(一)选拔培养校长后备人才工作,对于加强校长后备队伍建设,转变教育发展方式,提高教育科学发展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各区(市)、各学校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好各项程序,确保把思想道德好、教育理念先进、业绩比较突出,适宜担任校长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出来,为推进教育家办学奠定基础。
(二)各区(市)要将后备人才培养纳入年度校长培养培训范围,从经费、科研项目、培训和交流等方面予以保障。
(三)对学校中层管理人员的界定,由其所属教育局自行确定。
(四)各区(市)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