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第三中学关于年度报告的整改说明
2018年9月6日,枣庄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对我校年度报告公开情况进行了检查,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我校年度报告存在以下问题:
2016、2017年度接受捐赠资金未入账;年度报告个别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未体现聘用人员情况;住所变更后,未及时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年度报告中也未体现住所变更情况。
针对本次检查出现的问题,学校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进行说明:
1、“2016、2017年度接受捐赠资金未入账”。经与学校财务确认,2016、2017年度接受捐赠资金未入账,按照捐助人的意愿,学校以评优树先的形式将捐助资金发放给优秀教师及教师团队,用于提高教师业务水平,提升学校教学质量。学校未保留捐助资金。
2、“年度报告个别内容填写不规范、不准确,未体现聘用人员情况”。在2016、2017年度报告中将“年度报告公开”写成了 “事业单位年检法人报告”,内容填写不规范;在2017年度报告中人员编制应为:上年度679,本年度679,从业人员数应为:上年度646,本年度643。2017年度报告公开从业人数只填写了实际在编人员数,未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统计填写。
3、“住所变更后,未及时进行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备案,年度报告中也未体现住所变更情况”。原枣庄市第三中学校(枣庄市市中区解放中路26号)已于2016年7月整体移交给市中区文化路小学,现枣庄市第三中学校址为:枣庄市市中区建华西路121号,我校已按照住址变更要求于2017年4月17日在我校网站(http://zz3z.zzjyj.gov.cn/)进行了发布和公示。
自2018年度以后年度报告我校将规范、准确的填写,就本次出现的问题,在今后的年度报告公开中会加以整改,将不再出现“事业单位年检法人报告”一词,按照规范使用“年度报告公开”;“从业人员”按要求将通过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以上的人员统计进去;2018年度校友捐赠项目停止,不再进行,此项公开事项不再填写;在2018年度报告公开中再次公开学校住址变更事项。
以上是关于本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现将整改说明及措施面向社会予以公布。今后的年度报告公开,我校会严格按照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枣庄市第三中学
2018年9月17日
枣庄市解放路学校关于年度报告未体现聘用人员的整改说明
2018年9月7日市编办对我校进行双随机抽查,在年度报告中检查到年度报告未体现聘用人员情况,责令我校进行整改。学校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问题存在原因,分清编制人数、在编在岗人数、和从业人数之间的关系,在201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中的从业人数应为69人,为确保在年度报告中填报的内容的规范准确,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填报内容进行认真仔细的核对,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枣庄市解放路学校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