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教字〔2018〕78号
枣庄市教育局
关于公布取消证明事项的通知
各区(市)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18〕40号)文件要求,我局严格按照市里关于“五个取消”的原则(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够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对涉及教育工作的证明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共取消证明事项4项,现予以公布。
附件:枣庄市教育局取消的证明事项
枣庄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