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要求,市教育局研究决定成立由冯仰军同志(枣庄市教育局副局长)任清算组组长,史玉光同志(枣庄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人事科长)、孙斌同志(枣庄市教育局助理调研员、规划财务科科长)、梁克忠同志(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辉同志(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副院长)、孙敏同志(枣庄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工作人员)、孙秀亮同志(枣庄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清算小组,指导和组织枣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的清算工作。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清算组在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的监督指导下,委托山东旭正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山东旭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清算工作。凡涉及上述单位债权、债务等事项,请与清算小组联系,过期视权利自动放弃。特此公告。
枣庄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清算组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