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遴选更新“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经过个人申请、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及专家评议,拟推荐高庆堂(山东省枣庄市第八中学)、李艳(枣庄市市中区实验中学)作为“国培计划”专家库人员,现予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509室 枣庄市教育局人事科;
邮编:277800;
电话:8688327(兼传真)。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