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枣庄市中小学高级教师、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市直中职中小学一级教师和中职讲师(一级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枣庄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枣庄市基层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枣庄市市直中职中小学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2日至28日召开评审会议。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1013名同志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同意86名同志晋升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同意市直中小学100名同志晋升中小学一级教师职务资格,同意17名同志晋升中等职业学校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资格。
为进一步增强职称评审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28日—11月10日(不含节假日),共10个工作日。请有关单位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单位公示。异议期结束后3日内,将有无异议等有关情况报枣庄市教育局。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向枣庄市教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枣庄市教育局509室(邮编:277800)。
附件1:2019年度枣庄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结果
附件2:2019年度枣庄市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资格评审结果
附件3:2019年度枣庄市市直中小学一级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讲师职务资格评审结果(含受委托评审)
枣庄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28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