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新课堂达标活动深入实施,根据《关于征集中小学优秀学期课程纲要的通知》,市教科院组织开展了中小学优秀课程纲要征集活动。经过学校、区(市)层层征集、遴选、推荐,市级学科专家评委组评审等程序,初步完成了征集遴选有关工作。
现将拟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遴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向市教科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410室。
附件: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优秀学期课程纲要拟遴选结果公示.pdf
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