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开展2021年枣庄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和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交流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各区(市)教研室(中心)、市直各学校推荐,市级评选委员会评选,初步完成评选工作,现将市级拟获奖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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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枣庄市中小学班主任基本功、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拟评选结果.docx
枣庄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