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的通知》(鲁教基函〔2022〕37 号)要求,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开展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现将治理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事实依据及相关佐证材料。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逾期或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枣庄市教育局315室;联系电话:8688228。
枣庄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