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枣庄市教育局关于举办第二届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大赛暨第三届“齐鲁幼师之星”选拔推荐活动的通知》(枣教函〔2023〕11号)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第二届全市幼儿园教师专业素养评比展示暨第三届“齐鲁幼师之星”选拔推荐活动,经过幼儿园推荐、各区(市)选拔、市级决赛的评比,现将评比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枣庄市教育局315室;联系电话:8688228。
枣庄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