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关于开展学前教育“正能量·大流量”原创作品大型展播活动暨第二届“幼有优育 幼耀精彩”短视频征集活动的通知》(鲁教学前中心〔2023〕9号)要求,市教育局组织专家通过现场评审的方式,对全市申报的16个微信作品和26个短视频作品进行了市级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我市分配名额,拟推荐滕州市洪绪镇中心幼儿园等申报的13个微信作品和枣庄市实验幼儿园等申报的15个短视频作品参与省级评选。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5月29日--5月31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教育局315室;联系电话:8688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