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教)具评选活动的通知》(鲁教发展函〔2023〕4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区(市)逐级评选推荐、市级学科专家组评审,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8日。公示期内,如对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信地址:枣庄市教育局408室;联系电话:8688337;联系人:周一。
附件: 枣庄市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优秀自制教(玩教)具遴选结果
枣庄市教育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