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展评活动的通知》(鲁教体函〔2023〕31 号)有关要求,枣庄市教育局开展了全市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评选推荐工作,通过区(市)和市直学校推荐、市级筛选的程序,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区(市)教体局、市直各学校推荐报送的36个中小学阳光体育大课间视频进行了现场评选,拟推荐14所学校(见附件)代表枣庄市参加全省展评活动,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出。提出异议须申明理由和事实依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逾期或不按要求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市教育局309室,联系电话:868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