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3年山东省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专项展示活动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校园艺术节舞蹈器乐展示活动。由学校、区(市)初评推荐,经市教育局组织评委评选,已基本完成市级展示评选活动,现将拟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基教科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单位、地址和电话。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3285号309室
联系电话:0632-8688568